危险品运输车时速不得超60公里---安泰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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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12-22 ]
安泰物流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慧燕 实习生 于婉珈) 广州市交委昨日公布《广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即日起至本月27日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办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应控制在60公里/小时以内(不含高速公路,道路另有限速规定的,按其规定的车速行驶)。
《办法》部分规定
安泰物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应控制在60公里/小时以内(不含高速公路,道路另有限速规定的,按其规定的车速行驶),在划分大、小型车道的道路上通行时应在大型车道行驶,并不得擅自进入限行区行驶;
外市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天不得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确需进入的,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广州市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天不得进入公安机关划定的市区限行区域,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途经广州市安泰物流过境的外市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经由广州市境内的高速公路过境。运输剧毒品、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应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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