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乔装”上路 肇事车辆缺乏资质---安泰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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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2-03 ]
烟花爆竹“乔装”上路 肇事车辆缺乏资质---安泰物流
现在可以肯定的说,就是严重的非法违法生产、运输行为导致这起重大事故的发生。”2日上午,国家安全监管安泰物流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在连霍高速河南渑池义昌大桥垮塌事故现场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一个死角不能留,一个疑点不能留,一件物品、一个碎片都要把它翻过来,最后才能宣布搜救结束。”
安泰物流记者2日晚上10时从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获悉,经初步认定:事故系因生产厂家违法生产、违规包装、违规运输导致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爆炸,引起桥面坍塌,造成多辆车辆坠落。截至记者发稿时,事故已经造成10人死亡,11人受伤,连霍高速河南新安至义马段至今双向中断。
烟花爆竹为何乔装百货上路运输?
2日上午,据公安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陕西省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规使用蛇皮袋进行包装,委托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发货时未查验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资质、资格,且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冒充百货进行运输。河北省石家庄市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公司及车辆拥有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安泰物流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未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承运烟花爆竹。目前,警方已依法传唤控制相关涉案人员。
那么,安泰物流肇事车辆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地将烟火爆竹从陕西运往河北?为何不按规定使用专用车辆运输?为何还要以“百货”的名义进行运输?
2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河南一家具有省级资格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的刘姓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细化了对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但因烟花爆竹生产属于高危行业,往往给当地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很多当地政府宁肯不要烟花爆竹厂带动的经济效益,也不愿意让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厂继续生产。”该负责人举例说,2012年6月,河南某县一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事故,当地政府因谎报伤亡人数,县长、副县长等均被停职,目前该县的安泰物流烟花爆竹厂大部分已被关停。“目前河南已经关闭了至少70%的烟花爆竹生产厂,现有生产量不到全国总量的3%。”
“我国烟花爆竹产业规模巨大且地域集中度很高。其中湘赣边境的湖南省浏阳市和与其毗邻的湖南省醴陵市、江西省上栗县等地,出产的烟花爆竹占世界产量的半数以上,产值超过200亿元。每年由此运往全国各地和口岸的烟花爆竹数量惊人。”安泰物流该负责人说,作为烟花爆竹的消费大省,河南市场上95%以上的烟花爆竹都是从湖南、广西、江西等省购进,仅郑州去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额就超过1亿元。“消费需求与产地不均的矛盾,必然产生长途运输的需求。”
安泰物流为防止运送烟花爆竹的车辆危及高速路上的其他车辆,2005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同时,记者了解到,由于运送烟花爆竹属于特种危险品运输,按照规定,烟花的运输应该依靠正规的危爆车进行运送。车辆行经线路和经停地点都需要报公安部门获准。在日常的管理上,危爆车所需配置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的要求都更高,而且每台车必须装置相应的标志灯、标志牌以及GPS导航和通讯设备,并能在全省范围内联网联控,在省一级交通厅进行全面监控。
安泰物流对于这些规定,该负责人表示在现实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现有符合资质的危爆车往往存在巨大缺口;其次,危爆车运输成本高,导致运输费用也高,有时远距离运输一车烟花的运费比普通货车高5000元以上;再者,部分省份规定烟花等危爆车辆禁止上高速路,普通货车拉烟花,运管看不出来,但危爆车一眼就看出来了,拦住就罚,因此一些厂家为了减少成本,就将烟花爆竹乔装成百货,通过普通货车上高速路运输。”该负责人说。
针对安泰物流这种情况,公安部在连霍高速河南渑池义昌大桥垮塌事故发生以后,就紧急召开了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作出了部署。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入高峰,安全隐患大量增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公安机关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关口前移,主动作为,全面整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严把“生产关、出厂关、上路检查关、过境关”等“四关”,安泰物流坚决防止此类重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