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769-23664995
传真: 0769-22701961
邮箱: 956561100@qq.com
手机: 13713125042 章先生 
  13827271547 刘先生
地址: 东莞市高埗镇环城北路百茂物流城B区一街十二栋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陕西交运厅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工作---安泰物流
陕西交运厅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工作---安泰物流
  1. 共查阅:[ 1767 ]
  2. [ 2013-02-04 ]

陕西交运厅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工作---安泰物流
 

中国网2月4日讯 2月1日上午9点左右,一辆装载烟花爆竹的货车行驶至连霍高速河南三门峡渑池义昌大桥时,发生爆炸导致义昌大桥南半幅被全部炸毁,连霍高速双向断行,并导致多人死亡。

安泰物流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日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认为,春节即将来临,当前又正值冬雾冰雪天气车辆事故高发季节,各有关单位要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品特别是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泰物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现场安全监管为抓手,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危险品运输企业要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及设施维修、检测、检查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的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安泰物流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和从业人员台帐,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学习制度和培训计划,按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操作程序和各项应急措施,并加强日常演练,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通知明确,安泰物流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安全知识考核工作,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或操作证,凡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作业。车辆驾驶员或押运员发生变动时应严格核查新增人员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并及时登记、归档。要进一步加强对从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禁企业使用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夯实安全工作的基础。

通知进一步要求,各行业管理单位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的要求,安装悬挂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安泰物流标志灯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编号。车辆标志脱落、破损的应及时予以更新。危险品运输车辆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在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不得长于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罐体检测即将到期的要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检测,确保车辆技术条件、附属设施设备、车辆标志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车辆证件齐全有效。要充分利用自动行车记录仪,安排人员负责监控工作,真正发挥动态监控作用,安泰物流发现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确保运输安全。通知指出,要加强重点路段的安全管控,在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路段,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充分利用已经设立的危险品检查站,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配合,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驶入禁止路段。其他公路管理单位要在收费站、服务区等地点设立安全宣传服务点,以传单、多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加强行车安全宣传教,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氛围。

通知强调,安泰物流各有关单位在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发挥企业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做好企业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对发现问题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仍不改正或整改不合格的,安泰物流要依法吊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收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对不符合条件、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企业和车辆要坚决予以取缔。凡发现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超范围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除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外,必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凡发生较大影响事故的,除追究相关企业责任外省厅还将严厉追究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通讯员 贾博 赵家锐)

Copyright (C)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106806号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