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769-23664995
传真: 0769-22701961
邮箱: 956561100@qq.com
手机: 13713125042 章先生 
  13827271547 刘先生
地址: 东莞市高埗镇环城北路百茂物流城B区一街十二栋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知识 - 一般货物托运有关规定---安泰物流
一般货物托运有关规定---安泰物流
  1. 共查阅:[ 1867 ]
  2. [ 2013-03-04 ]

一般货物托运有关规定
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整车货物每车货物为一批。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每一车组为一批。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批必须是统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下列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在特殊情况下,经铁路分局或铁路局承认也可按一批托运):a: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b: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c:根据货物的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d:散装货物与成件包装货物;e:按保价运输的货物与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f: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本文来自:安泰物流
 

Copyright (C)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106806号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