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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安泰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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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13-05-20 ]

 福建:“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安泰物流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3〕1 号)和《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交安监发〔2013〕116 号),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活动主题,以“平安交通”为载体,与“平安福建”、“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生态交通”、“美丽交通”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平安高速”、“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均有效地控制在省委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之内,持续推进我省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活动组织机构及职责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开展时间为2013 年起至2017 年止,连续开展5 年,每年都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省厅成立“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厅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直各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系统“平安交通”建设活动的全面领导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制度。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挂靠厅安监处(以下简称“平安办”)。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各沿海港口局、厅直各单位成立相关机构,负责具体部署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安泰物流组织督促本地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相关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平安高速”创建活动

  以高速公路“平安路段”、“平安征管所”、“平安养护区”、“平安服务区”创建为支撑,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应急预案,推进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迈向新台阶。更加注重高速公路路面安全,逐步改善提高道路的安全防护和监测能力,按照年度排查整治计划,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护栏、标志、标线、线形诱导标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汇总,在安全评估基础上提出整治方案,经审定后实施,根据轻重缓急,优先对事故多发、弯道、陡坡路段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白改黑处理,逐步完成全部隧道的路面抗滑处理,对新建高速公路隧道全部采取沥青混凝土复合式路面,加强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同时,各征费部门加强收费票证和钱款保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车辆分流,做好收费站广场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各服务区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对加油站、餐厅等重要部位严格管控;提前研判,遇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加强物资储备,满足司乘人员需要。各养护部门强化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以及路况复杂路段巡查和维护,认真落实“一桥一责任人”制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公路处于良好技术水平。(省高速公路公司牵头,各运营公司、专业公司落实)

  (二)大力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

  以普通公路“平安路段”、“平安班站”、“平安抢险中心库”、“平安路政许可服务中心”创建为支撑,全面提高普通公路安全保障水平。认真抓好我省境内G205 国道改造示范工程,深入开展“养护管理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强化国省道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积极实施“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重点向山区和未通农村客运的建制村倾斜,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坚持“政府牵头、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格局,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强化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力度,采取措施确保超限率有效下降,严厉打击车货总重超过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行驶,安泰物流严禁超过限载标志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省公路局、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按职责分工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三)大力开展“平安车船”创建活动

  以“平安道路运输企业”、“平安水路运输企业”、“平安驾培企业”创建为支撑,进一步夯实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不断强化交通运输相关企业积极参与达标创建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与“三年无事故先进企业”、“百万公里无伤亡事故星级驾驶人”评比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紧密联系,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发挥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作用,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凌晨2 至5 时停止运行制度,并根据交通运输部试点要求,积极做好接驳运输工作;严禁聘用在“不适岗名单”公布期内的客运驾驶员,认真落实营运车辆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客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切实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逐步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督促水路运输企业,严禁违规航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客渡船超载等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尤其是从事台湾海峡航运的企业和船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防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禁止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禁止滚装运输车辆、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督促各驾培企业要进一步规范驾培机构,提升培训质量,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驾培行业调控和资源整合工作,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安泰物流全面推广“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管理系统”。(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按职责分工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四)大力开展“平安港站”创建活动以“平安客运场站”、“平安港口”创建为支撑,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各客运站按照定人、定位、定岗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把旅客使用安全带和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的情况作为出站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做细。强化港口生产安全工作落实,积极履行移交后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职责。推进港口生产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结合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验工作,开展港口企业生产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品码头、港区危险品储罐、集装箱码头、客运码头,对发现安全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省级组织专家和港口设施保安核验人员对港口企业按30%比例进行抽查,严格按照《福建省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工作考评标准》进行核查,确保港口设施安全可靠,企业生产安全。(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按职责分工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五)大力开展“平安渡口”创建活动

  以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内河水上交通管理。督促落实内河渡口渡船“三长四级”责任制,实现规范管理,让群众乘上放心船,过上平安渡。优化渡工队伍建设,加大对渡运的投入,为渡工创造良好的渡运条件,加强渡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改善渡工队伍结构,确保实现渡工持证上岗率和客船、渡船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两个100%”。建立完善渡口、渡船档案,掌握渡口渡船情况,建立合法渡运一船一档、一渡一档、一人(船员)一档。更加注重海岛百姓安全出行需求,积极配合国家海事部门,安泰物流推进海渡船只更新建造工作。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督促船员、船主、船公司加强对乘客的宣教力度,提高乘客自救能力。建立健全不同水文气象条件下的禁航和限航规定、特殊时段的监管规定等。针对不同季节特点和气象状况,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组织有针对性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处置能力。(省港航局、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按职责分工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六)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长效机制和完善隐患整改“四不放过”机制,对隐患整改实行“零容忍”管理,深化交通建设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格问责。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交通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评定,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实行施工作业限时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夜间停止作业,施工人员每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8 个小时,遏制疲劳作业。新开工项目内1km 以上的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应安装“门禁系统”。深入推行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按交通运输部要求应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桥梁、隧道工程必须全部开展评估;力争2014 年起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的高等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项目,全部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积极鼓励参建单位尝试和推广使用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坚决淘汰质量安全隐患大的落后设备和施工工艺。(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职责分工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同时,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平安福建”建设要求,以综治维稳工作为重点,大力加强“平安楼院”建设,层层签订责任书,坚决实现“五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尤其是省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要突出“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营造校园安全稳定良好局面。各级各单位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他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四、活动步骤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开展时间为2013 年起至2017 年止,连续开展5 年,每年都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阶段(每年1 月份至3 月份)各级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活动目标和活动内容,对本辖区、本单位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具体情况进行科学部署,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根据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特色,制定和完善行业企业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安泰物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开展丰富多彩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良好活动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每年 4 月份至10 月份)各级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按照制定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责任人,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限及工作质量要求,将深化“平安交通”建设落到实处,要认真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期间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三)总结表彰和提升阶段(每年11 月份至12 月份)

  各级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对年度“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方法,完善具体措施,持续巩固创建活动实效,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省厅将结合各级各单位年度工作、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重特大节假日安保工作完成和受表彰等情况,在11 月份对年度“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先进,并将考评结果纳入福建省交通系统年度工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

  五、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自觉把“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与“平安福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省级“平安先行单位”、“平安先进单位”评比相结合,精心细化方案,形成特色品牌,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责任制,完善评价考核、奖惩激励、风险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责任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形成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安泰物流道路运输、内河交通、交通基础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指标均有效地控制在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之内。

  (二)强化支撑,保障到位。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平安交通”人、财、物支持力度,建立专项要素保障机制,逐年抓好落实,保障“平安交通”建设深入开展。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逐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100%达标,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得到全面执行,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平稳发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坚持把宣传组织发动群众贯穿于“平安交通”建设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动员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平安交通”建设,同时积极宣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树立交通运输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努力引导良好的舆论氛围,维护海西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形象。

  (四)强化考评,创先争优。将“平安交通”与“平安福建”、“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生态交通”、“美丽交通”紧密结合

  起来,充分发挥“平安交通”考评的导向作用,将责任要求体现在平时平常,将工作重点落实到基层基础。省厅将根据本《实施方案》,制订完善省交通运输厅系统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并将考评结果纳入福建省交通系统年度工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及时通报各单位“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五)其它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参照《实施意见》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厅机关各处室要根据目标任务,积极主动参与,认真抓好落实。厅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将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于2 月27 日前、年度总结于11 月15 日前上报厅平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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