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阳光网讯 (通讯员 欧阳婷)一辆没有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也没有配备押运员的普通货车竟违法运载石油液化气,司机也无法出示任何从业资格证件。11月1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南城执法分局,协调南城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等部门,依法查处了这辆非法营运车辆。
上午11点左右,交通执法人员在南城雅园新村路口附近,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车牌号为粤SU9129的轻型厢式货车,车上放着大大小小的液化石油气瓶,旁边还有两辆三轮车等待接货。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未取得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属于非法营运,且车辆车况较差,驾驶室破旧不堪,车厢内装载了近30瓶液化石油气。
在现场,司机郑某承认,他从中堂一间加气站运送这些气瓶到雅园新村销售,当天共卖出11瓶,每瓶收取103元,并从中赚取运费。而在一旁的三轮车车主也承认,这些钢瓶是这辆车刚运送过来的,正准备换购7瓶供自己的早餐店用。由于该车涉嫌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并协助南城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这些钢瓶运到指定的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