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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偷运液化气 两辆“黑货车”均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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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15-04-10 ]

两辆箱式货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被乌鲁木齐市运管局执法人员查扣,将被处以3万-10万元处罚。

4月9日,记者在九家湾加气站附近看到了这两辆白色的箱式货车,货车里堆满了液化气钢瓶。“这些气罐已超过使用年限,属于报废的。”乌市运管局执法人员毛晓威对记者说。

毛晓威介绍,4月3日21时,执法人员在米东区振新村查扣正在销售液化气的两辆箱式货车。这两辆货车没有任何货运手续和危险品运输手续,属于“黑货车”。而正规的运输液化气罐等危险品的车辆必须要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证》,车顶要悬挂危险品警示灯,驾驶员必须持有《危险品从业资格证》。同时,车上除了司机,副驾驶必须要有一名危险品押运员(持证)同行。

根据核查,毛晓威介绍,两辆货车共拉运210个液化气瓶,其中80个是报废气瓶。

“这些液化气瓶都是定时炸弹,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乌市建委(燃气办)副主任张胜利说。

张胜利说,在源头提供气源的企业不要非法销售,市民也要认清非法气瓶的危害,自觉购买正规液化气瓶使用。

记者了解到,从1月1日至今,乌鲁木齐市查处11处非法存储销售液化气瓶的黑窝点,共查处1234瓶液化气,其中,871个气瓶属于报废气瓶。

来源:安泰物流(东莞)有限公司-专业危险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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