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一辆私家货车因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中心接受了3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驾驶员聂某驾驶浙G牌照货车,从义乌私人卖油点运输4200升柴油到我市时被查获。运管局执法人员发现,聂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车车厢内加装了一个加油储存机。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执法人员对聂某处罚款3万元,并责令驾驶员对改装部分恢复原状。
市运管局提醒: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运输人员、运输车辆需要具有相关证书、许可等,绝不能心存侥幸,无证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