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大队组织危险品运输企业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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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23 ]
交警未央大队组织辖区危险品运输企业 召开交通安全源头隐患再排查再部署工作会议
【案情概述】2018年4月10日23:50左右,商洛镇安县月河镇菩萨店村一危爆运输车辆(豫籍车辆)发生爆炸,经初步确认,已造成7人失联,13人受伤,目前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之中。同时公安部交管局及安委会调查组已入驻省会西安,对爆炸原因做进一步调查。
【会议内容】针对此次爆炸事件,交警未央大队高度重视。于4月11日下午,组织辖区重点监管危险品运输企业召开紧急会议--“交警未央大队2018年辖区危险品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源头隐患再排查再部署大会”,全力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着重对辖区重点监管危险品运输企业源头隐患、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等方面入手,再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落实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未央辖区全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实奠定的基础再紧螺丝。
会议由交警未央大队安监中队邵公权副中队长主持召开,交警未央大队王建华副大队长、安监中队吴大同中队长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交警未央大队安监中队全体管片民警和辖区重点监管的危险品运输企业法人、车管安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交警未央大队安监中队邵公权副中队长宣读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结合“镇安4·10爆炸”事件向参会的危险品运输企业法人、车管安技负责人再次强调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和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之年,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和辖区交通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辖区各危险品运输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交通安全为重点,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落实好支队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容,以“镇安4·10爆炸”事件为教训,以国务院安委办、公安部交管局、省总队及支队印发的相关安全生产文件为抓手,以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增强企业交通安全法治观念、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歼灭力度,进一步夯实涉及我们各危运企业交通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大力提升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排查和歼灭能力,为全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的交通环境。
会议期间,交警未央大队安监中队吴大同中队长向参会企业法人、车管安技负责人通报了“镇安4.10爆炸”最新消息。接着宣读了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就辖区危运企业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前期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点评。要求辖区各重点监管危险品运输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政府“3.7”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交安委办公室、支队《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全力配合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各重点监管危险品运输企业要针对各自企业当下存在的源头安全短板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源头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工作人员和驾驶人的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强化企业车辆的日常维保和出入场站临检工作,科学运用科技信息手段,有效发挥GPS动态监控系统,有效利用企业微信、短信推行平台及时发布安全提示信息,全面做好企业源头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最后,交警未央大队王建华副大队长就“镇安4.10爆炸”事件和辖区危险品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源头隐患再排查再部署工作做重要讲话,要求参会企业法人、车管安技负责人充分认识当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企业方面在接受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履行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内部管理,配合交警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监管,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把各危运企业交通安全防范措施抓实、抓细、抓好,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失。同步,今天参会的危运企业配合好交警未央大队安监中队在接下来的交通安全源头隐患再排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今天会议再部署内容,有针对性的对各企业突出问题和关键节点开展深入检查,真正做到“查隐患、零容忍、除隐患、重实效”,确保辖区全年交通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和顺利进行。